当然,原本的名字是很长的一串英文,这是林南自己翻译的简称。
可以看得出来,这夜雾城是这些伦敦小人族的聚集地,乍一看与玄武区星站的主城差不多,但这里明显要大了许多,且相比之下也更贴近人类的社会。新
因为这里,居然有工厂。
虽然也有各种机器,但动力来源却不是蒸汽机,而是魔法。
温莎说,这叫“魔法工业”。
林南不懂,也没想深入了解,只知道他即将去买的魔杖与魔法扫帚,都是这魔法工业下的产物。
谁能想到,魔法师用的这些器具,居然也是在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
两人来到了一条街道,从这里开始见到的人大多穿着连帽斗篷,而不再是燕尾西装,看起来他们来到了魔法师聚集的地方。
在这里的一家不起眼的小店,同时出售魔杖和魔法扫帚,只是这柜面看起来……总觉得会让人误会。
墙边上密密麻麻的靠着扫帚,而柜台后的立柜上则展示着不少魔杖,看起来……像是一
个卖扫把和筷子的杂货店。
店主是一个看起来很邋遢的中年大叔,发型是那种典型的中间溜冰场、三面铁丝网,只不过他的铁丝网根根炸起,配合那只很大的鹰钩鼻,简直就是一副影视剧中常见的邪恶巫师的形象。
但他的表情却与这面容很不相称,和温莎一样时常挂着笑容,看起来很是和蔼。
“爸爸。”
……这就合理了。
“嘿,我的小茉莉,今天怎么想起到我这儿来了?我来猜猜,你弄丢了魔杖,还是扫帚?”
“算你猜对了……我想买一根魔杖,还有两只扫帚。”
“两只?”他微微一愣,随后看向林南,“我再来猜一猜,这小子弄丢了他自己的魔杖和扫帚,还把你的扫帚给弄坏了,是吗?”
哈!猜的真准!
林南刚想夸这位老伯聪明,但他继而又说了句,“这家伙还是这么冒冒失失的,你怎么偏偏看上他了呢?”
林南愣了,温莎立刻焦急的喊了一声,“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