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有这一套衣服,为了不让动物发现自己,他必须迅速找个水源地将身上的血液清洗干净。
这个过程相当麻烦,他白白获得野鸡的兴奋感也消失无踪。
“自认倒霉吧。”
约翰逊摘下几片叶子在身上擦拭了起来。
很快,他就蹲下擦着裤子上的血水。
“嗯?这里怎么有一块污渍?”
约翰逊盯着裤腿,有些不解。
裤腿上出现几块黄色的斑点,看起来上面沾了什么液体。
“等等,我记得。”
约翰逊突然想起自己断手指的当晚,为了解渴而不得不喝自己尿的事情。
“应该是那时候沾染上的吧。”
约翰逊稍微分析了一下,找出了原因。
“那味道......”
约翰逊神色一凝,随后脸色变得铁青。
从他咬到鸡腿的第一口起,就尝到了似曾相识的味道,但当时十分饥饿的他并没有想起来。
可现在他可算记起来。
完全就是他曾经印象深刻的尿骚味啊!
“那两个混蛋!我要杀了他们!”
约翰逊目光变得异常锐利,一声不吭,扔掉剩下的叫花鸡,折返回去。
他决定要让那两个樱花国人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约翰逊一生当中还未受到这等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