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中,一个男人狼狈地逃窜着。
在他周围的树上,有数十只黑猩猩紧紧跟着,并不时用石子砸向他。
“法克,跑晚了。”
约翰逊额头上有几滴血液留下,这是被石子砸出的伤口。
在楚岚率先离开后,约翰逊也选了个方向逃跑,然而他运气很背,这个方向也有黑猩猩,而且还发现了他。
当时黑猩猩就吼叫起来,呼唤来了整个黑猩猩的族群。
它们的智商很高,已经辨认出眼下这个人类就是先前出现过的人类。
原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黑猩猩跟疯了一样,红着眼攻击约翰逊。
当然它们不敢下树,只能远程攻击。
约翰逊十分憋屈。
他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上树和几只黑猩猩搏斗,只能逃离这个地方。
可周围都是树木,他无论跑到哪里,黑猩猩能轻易地跟到哪里,犹如牛皮糖一样甩都甩不掉。
“不久杀了你们几个同类吗?至于吗?”
约翰逊气得牙痒痒。
从追他黑猩猩的数量中就能判断楚岚根本没有被发现。
“那个小子现在正在逍遥吧。”
约翰逊虽然愤怒,恨不得将楚岚碎尸万段。
可他自知在正面和楚岚搏斗目前来说是打不过的。
“我承认打不过你。”
约翰逊呢喃道。
“不过胜利的方式可不仅仅这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