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伴随着这个眼神,某些地方也如同吴刚伐的那颗桂树一般,虽然被砍伐了个够呛,但却又立马生生不息地支棱了起来。
食髓知味,谁拳头大,谁就是大哥。
自动化虽好,但孙承枫可不想过一辈子被压迫的生活。
农奴永远无法当家作主,小孙没有插孔,也终究只是一把钥匙。可金智秀就是这么坏,她想尽办法折磨小孙,却总是不让他哆嗦那一下子。
孙承枫的心里就和小猫在挠一般。
可是不行啊,他甚至不知道应该大头对大头,小头对小头。
他是如此地后悔自己没有多多重复,百炼霸王枪。
可他又在庆幸,他为金智秀守身如玉,而这份等待,也迎来了最为美好的结果。
小孙已经充血很久了。
饮血的剑,愈发的锋利。
小孙不是工具,小智秀也不仅仅是个剑鞘。
智秀抓住孙承枫的手,按在了自己那洁白如玉毫无赘肉丝滑的小腹上,任由孙承枫感受女人的温度与肌肤的弧度。
而金智秀的身体,则在漫漫长路上,修行,上下求索。
求人得人,求生求死。
孙承枫人又在山巅,又在低谷,又在激流中涌进,又在涌进中退回。
痴男怨女,彼此都舍不得离开彼此。
欢呼声,痛哭声,炒热气氛,情易温存。
爱得太久,长夜足够,一个发疯,一个包容。
如果,智秀觉得自动化更好,那其实也没什么吧。反正,以后机会有很多。
第二天,看着熟睡中小脸儿泛着诱人光泽的智秀,孙承枫舒服地伸了个懒腰。昨晚的月色,其实真的很美,尤其是当它洒在金智秀滑嫩的肌肤上时。
“不过,下次我还是要主动一点,不能让智秀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