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集体商量后,决定搭伙去抢劫一辆路过的马车,先搜刮一番后再做打算。
而这,就是科诺尔帮的起源了……
那个年代,《东部治安法令》尚未颁布,不法分子等于一种职业,而这种职业正好适合奥古斯塔三兄弟。
他们认清了政府的谎言,知道所有的移民都被骗了,可既然已经到了这荒芜之地,为了活下来,唤醒本能的原始兽性,才是生存的第一要点。
三兄弟的才能都很突出,奥古斯塔擅长笼络人心,拉帮结派,而阿瑟在学会用枪后就从无敌手,妥妥一个勇猛的执行者,至于约书亚,他担任起了出谋划策的角色。
恰恰正是因为约书亚的谋划,让奥古斯塔干掉了小团伙中与他争权夺位的另外二人,使得他能顺利上位,带领团伙一边作案一边壮大,很快就聚集了不下五十人,成为不容小觑的匪帮。
他们的活动范围一直都在黑金镇附近,甚至在镇里都有帮派的据点。
这帮匪徒蛰伏起来,时刻等待着一场惊天动地、能够让他们发财的大机遇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