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斯现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自己这一伙人只是看起来有声势,真碰上事了,就像一捧散沙,一碰就散了,唯一的依仗就是自己这个妻弟了。
“道长说了,我这一门当中,神通法术什么的,都是境界到了自然就懂的,不需要额外练习,但是我法力低微,现阶段也就身强体健一些,根本做不得别的。”许仙遗憾地说到,他的右手紧紧地攥着腰间长剑的剑柄,可见心中也不平静,心里对这件事也没个底。
……
“哈哈哈!”
一阵张狂的笑声在钱塘县附近一座山上响起,那是一个位于林间平地上的简单的树屋,由粗细不一、树皮还未刮掉的木头搭建成框架,胡乱地靠上一些带叶的树枝便成了墙,屋顶更只是一些树皮与树叶,压上石块。
在这木屋当中,有五六个糙汉子,他们用粗糙的陶碗大口地喝着酒,用脏兮兮的手抓起煮好的大块的肉就往嘴里送,端得是好汉们口中所说的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而这六个人,便是之前劫掠过路富豪,杀人越货的强人。
抢来的衣物被他们胡乱地裹在身上,根本不是个正经穿法,他们也根本不在意这一点,也不管其中是不是女人的衣服,只是看那些衣服是绫罗绸缎,就疯了似地向身上套,披红挂绿的,只要好看就行。
“诸位兄弟,这无本的买卖好做吗!之前我们老老实实地种地,要受官府的欺压,辛苦一年,田里的产出要被拿走一半,连顿干饭都吃不上,现在只需要手里有刀,做事够狠,就能穿上这等好衣裳,就能喝酒,还能吃肉,好不快活!”
“好!”
“大哥说的对!”
“都听大哥的。”
一群人杂七杂八地应和着,话里都是对说话的那个人的恭维与赞同。
被他们称为大哥的人原本是一个乡里的农户,原本勤勤恳恳地在田里刨食儿,但前不久忽然得了奇遇,学到了本事,与去村里征收粮税的粮差发生了矛盾,用学到的本事把那些粮差给杀了,然后逃了出来。
县衙里下来人抓不到凶手,便对大哥的家人下手,大哥的父母经不住拷打死了,他的弟弟被吓疯了,消失不见了。
他们这些人是在大哥流亡的过程中结识的,原本都是农户,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背井离乡,后来饿得实在不行了,便起了落草为寇的心思,他们几个人撮土为炉插草为香,拜了把子,结为了异姓兄弟。
而这个大哥并不是这几个人中年龄最大的,但是没有人敢让他叫大哥,所以他当仁不让地成为了大哥。
人饿疯的情况下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就比如说杀人,有大哥的本事在,他们第一次动手就大获丰收,也就是昨天那次对富户的抢劫。
虽然是第一次动手,但他们下手真的不留手,除了逃出去的那些,其余的基本都被他们杀了,富商的妻女丫鬟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侮辱。
“大哥,接下来我们怎么做,我们现在有些金银,是下山到别的地方潇洒度日,还是躲在这山中等到风头过了,再做上他一场。”
“我们就留在这里,他又能如何,只要朝廷不调动朝廷大军,百十个人进到这山里,就像把盐撒进水里一样,马上就化开了,想要找到我们根本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