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他这几年,武馆事业蒸蒸日上,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更加有一种难言的气质。
曾国藩曾说过:“这人呐,功名看气概,富贵看精神。”
不可谓不正确!
张天志的目光在人群中扫视,在搜寻着什么人。
忽然,张天志的目光停住了。
和他对视的是一穿着浅绿色碎花裙的女人,正是他的妻子丁欣怡。
张天志温柔一笑,微微颔首。
事业有了,妻子娶了,现在,就差【咏春正宗】这个招牌了!
只需要打败他——
张天志眼睛微闭,瞟向另一侧上台的一身黑色长袍马褂的中年男人。
“叶师傅,今天,我会让所有人知道,谁的功夫才算得上是【咏春正宗】!!”
“这一年来,我找【黑水】的其他人都打过,唯独把和你的这一战,留到现在!”
张天志重重一抱拳:“叶师傅,请了!!”
叶问一摆手:“张师傅,其实以你现在的功夫,又何必执着于一个名号呢?!”
“功夫到了最后,都要殊途同归的。”
对叶问来说,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位同样练【咏春拳】的同辈师兄弟,实在不想因为前人的事情,和张天志结怨。
在他看来,这完全是没意义的事!
“不争出个名头,有谁知道我【咏春:张天志】呢?”张天志眉头一挑道,“我如果一直不争,那就依然是在拉车为生,如何能像现在这般发扬本门的功夫?!”
“你说何必执着?”张天志大声道,“那是因为你早已成名!当年宫家那位老前辈把名声送给了你,所以你才可以在这里说些漂亮话。”
叶问心底一颤,眼前仿佛又出现了宫宝森的形象。
宫宝森的话,还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