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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承轩心情愉快地又看了好几眼自己发的微博,这才把手机关掉,再一次回复工作状态。
“和程尧那边的联系怎么样了?”傅承轩问道。
“目前程尧和泰阳那边已经签约了,不过不是经济全约,影视约这块,目前不属于泰阳。程尧那边的意思是还在观望,短期内还是以舞台为主。”
“去联系,争取把程尧的影视约敲定。”傅承轩说道。
“.......好的,傅总。”
其实宋玉对傅承轩如此重视程尧还有些存疑。
照理说,程尧不是第一批海外归国的爱豆,只不过个人形象、业务能力和粉丝基础过于优越,才有了如今这种各大经纪公司闻风而动的‘盛况’。
对于爱豆而言,最有价值的无疑是唱跳舞台,以及随之带来的商业价值,粉丝经济。
唱片、商务和宣传才是大头。
单签一个影视约不是不能赚钱,但是如果后续有安排,不仅要和泰阳协调,还得和平台协商。
以银象的地位,有些委屈。
本来一开始知道程尧要回国的时候,银象就很积极的在和程尧接触,并且给出的合同也是非常有诚意的。
条件直接就给了三七分成,要的是三年经济全约,后续承诺一年半之内会帮程尧组建团队并成立工作室。
三年期满,如果双方选择继续续期,分成比例还会进一步提高到八二甚至九一。
这条件,放在业内也是相当优厚的。
可程尧愣是一口拒绝,紧跟着十分坚定的选择了泰阳。
后来得知,泰阳这边给出的分成只有五五,但是加了对赌协议,具体对赌的内容没有向外公告。
唯一知道的就是,不是全约。
一般来说,在艺人有对赌协议的情况下,基本就意味着这三年,艺人大概率没有任何的空档期,为了完成对赌,每一分商业价值都会被压到极致,选择的路线更偏向于‘尽快变现’,而不是口碑积累。
这种情况下,保留的影视约就显得鸡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