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邵眼角的笑意更甚,惊的一旁跟着的尘四半晌合不起下巴。
这,真的是他家少爷?
乔清歌进了门就翻脸不认人,她自顾往里走,把帮她进来的青邵晾在了原地。
里面仍是一条街道,黑黢黢的夜只靠灯笼环簇,虽也能起到照明的效果,但人人脸上都印出了幽红色。
乔清歌一个激灵,这阴间的风格实在瘆人,想来操办这场诗会的人也不磊落。
再往里走才看的清楚些,照明逐渐亮堂起来,但红灯笼有增无减,好在油灯蜡烛管够,没让红色占了势。
诗会也就是定在了这里。
乔清歌深知,要想让所有人都眼前一亮,就得先让自己低到尘埃里。
于是在有人来询问她是否真的是文盲时,她清了清嗓子,目光楚楚,“清歌只早些年识得一些字,并非目不识丁,今日有幸能和各位公子小姐们一同赴会,就是死也无憾了。”
糟糕,一激动就用了成语。
然而众人根本没听到那个可有可无的成语,只道果然是个没文化的下人,动不动就生啊死的,可怜啊!
说完,乔清歌佯装忸怩,找到了角落的位置坐下。
桌子上配齐了笔墨,像是考试似的。
乔清歌虽然成绩不好,但写得一首漂亮的好字。无论软笔硬笔,都是同龄孩子间的佼佼者。
可惜她自小就不知道为自己争取,往往错过了许多能让她成名的机会。
上了大学以后也是躺尸王者,从来不参加任何活动,不如她的同学已经因为书法上了卫视,而她只坐在屏幕前,抱着西瓜吐槽,现代社会谁还看人写毛笔字啊。
可她心里其实酸的很。
回忆起往事,乔清歌的眸间染上了一层雾,偏偏这样看起来,更是温婉动人。
暗夜之中,路孝覃愈发觉得这女孩像极了一个人,他早早仙去的母妃。
【限时活动,给爱哭的孩子递去手帕。可获得锦鲤之体抽奖机会哦!】
闻言,乔清歌立刻没入暗夜寻找那个哭泣的孩子,她馋“锦鲤之体”已经好些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