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津市(2)

作者:北慕么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这也是她不反对去农村的原因,不走的话以她现在的半瓶子状态不指定什么时候就犯错了,想到有天她身上的毛被剃去一半……

打了一个哆嗦,拂晓决定没摸清状况前还是乖乖跟在自己大哥身边吧。

虽然他们猫兽一族向来独立,如此“合群不出头”的她被族人知道了怕是要被骂成怂猫,但拂晓才不会在意,环境不允许,她这完全是能屈能伸,会审时度势的聪明喵!

能躺赢干嘛还要费心费力的撞个头破血流!?

有了书店一游,让三人再没有了之前轻松的心态,最后一商量干脆也不逛街了,直接去百货大楼买水壶顺便看看津市的百货大楼,然后吃完饭回去就行了。

百货大楼就在错对面,占据了整整七层楼,是津市的象征也是整条街人流量最大的地方。

进去后,三人对拥挤的人群和琳琅满目的商品感叹了一下下,就直奔二楼而去。

也是这时拂晓才知道大哥口中的壶跟杨青山背的那个掉漆绿水壶是完全不同的。

杨青山背的是军用水壶,市面上根本就没有卖。

他的那个是他当兵的大哥淘汰下来的。

而普通人民用的壶就是常见的大肚子长鼻子的陶壶,铝壶,还有新兴的铁皮暖壶,竹制暖壶等等。

虽然选择性也不少,但是都没有军用水壶来的方便实用。

最后比较了一下,姜朝阳还是咬咬牙花了仅有的四张工业票加五块钱巨款买了最后一个竹制暖壶和两个搪瓷杯。

这样路上虽然要花费些精力保护,但自家妹妹再也不用喝凉水了。

何况在这里不买,他担心到了北省之后想买也买不到,毕竟资源匮乏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那里可没有津市繁华,再加上听说北省的冬天更冷。

总之,现在买了绝对不亏。

拂晓虽然没有姜朝阳想的远,但还是知道自家大哥买保温壶主要是为了她,一时间觉得心里暖暖的。

这位大哥对她比族人一样不差,让她来到这里后一直没着落的心彻底沉淀下来。

她开始有信心在这里一样能生活的很好。

“怎么?小小,你不喜欢吗?”

拂晓眨了眨如琉璃般的褐色双眸,小心的抱过暖壶,抬起头对着姜朝阳甜甜一笑,“我很喜欢呢,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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