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一天

作者:长卿还成都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没有共同的经历,也就没法共情。

人就一辈子,活那么累做什么?

而且,感情经历一片空白,你这是骗鬼呢。

不知道观众最爱看的便是狗血的爱情故事吗?

差评!

吴楚之骂骂咧咧的退出了这两份记忆,在脑海里搜索着第三个光团带来的记忆。

翻看记忆,犹如看电影一般。

不同的是,吴楚之就像是在看电脑上的小电影一般,可以随时暂停,也可以快进和快退,如同上帝视角,很是惬意。

谁的青春不恣意?

生活在70年代的漂亮国,大卫斯文森也曾如当时的婴儿潮一代的年轻人一般,受着嬉皮士的影响。

向往自由,无拘无束。

吴楚之一边批判着漂亮国那个年代年轻人的放荡不羁,一边津津有味的快进着翻看斯文森的过往。

有点刺激啊,他专门手机千度过斯文森的过往。

毕竟是名人,辉煌的经历很容易查找。

此时照片上的斯文森一派学院教授风,笑得很是温润儒雅。

可在他脑海里的斯文森,年轻时却是风流成性,笑得浪荡猥琐。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便是斯文森学生时代最好的注解。

不过想起季老爷子的日记,吴楚之也了然了。

都是人,七情六欲一点也不缺。

别神话,别贬低。

谁也不比谁高尚多少,漂亮的姑娘,白花花的大腿,谁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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