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们,放宽心,‘犯贱’的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
也不知道是谁提了一句,立刻引起了周围其他人的共鸣,纷纷表示出对自己手中迷彩和军靴的不舍。
这就是迷彩的魅力,这就是军营的魅力,能让人不自觉的爱上它。
姜凝也换回了自己来时穿得t恤和牛仔裤,但脚上的鞋子,却还是穿着那双马格南。
“怎么不把鞋子也换了?”
秦时看到姜凝脚上还穿着马格南,问道:“你难道不嫌热吗?”
“你不是也没换吗?”
姜凝指着秦时脚上那双跟自己同款的马格南,对着秦时反问道:“你不是也不嫌热?”
“我习惯了。”
秦时回答道:“一年365天,我至少有300天都穿着军靴。”
“那我也能习惯的。”
姜凝信誓旦旦的说道:“等这次回去以后,我还要去买迷彩,各种各样的迷彩!我回去腾一个衣柜出来,专门放迷彩!”
我喜欢你,就会喜欢你的一切,包括你习惯的迷彩,你习惯的军靴,你所有习惯的一切……
……
晚饭还是在“煅炉”的食堂,还是标准的三菜一汤,但所有人打完饭都只是坐着,没有人动筷子。
除了秦时以外。
秦时扒拉了一口饭,看同一张桌子上其他人都没动,有些好奇的姜凝问道:“怎么不吃啊?不吃一会儿就凉了。”
姜凝用脚踢了一下秦时,小声说道:“这是我们在这里的最后一顿晚饭了,要有点仪式感。”
“舍不得?”
秦时轻轻一笑,说道:“舍不得简单啊,回去办个休学,今年秋季征兵的时候再来就是了,多简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