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九悯挤进人群最里面,看到捕狼人的尸体,他蹲下来伸手摸向尸体伤口,发现血液还很有很粘稠,显然捕狼人刚死没多久。
死亡时间就在白天。
目光下移。
接着,唐九悯注意到捕狼人手里紧紧握着一把武器,正是那把霰弹枪。
唐九悯顿时皱起眉头。
如果他记得不错的话,对方的霰弹枪一般都挂在腰间,不会轻易拿出。
两颗银弹不见了,唐九悯继续检查霰弹枪,发现里面装着一颗。
附近不远处有一个霰弹枪弹壳,应该是死前开过一枪。
之前自己和捕狼人学习技巧时,对方曾和他吹嘘过,武器就是他的生命,他永远能拿出最合适的武器来对付那些狼人。
要知道,每一颗银弹对捕狼人来说都珍贵无比。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人类攻击他,那捕狼人应该先掏出手枪才对,为什么掏出霰弹枪?
浪费一颗珍贵的银弹去攻击通缉犯?如果是其他枪手,情急之下有可能,但他,会么?
这不合理,那么合理的情况就只有一个,他不是被人所偷袭的,而是被狼人偷袭。
唐九悯蹲下身,抬手摸了摸捕狼人的后颈。
伤口就是从后颈开始的,而后颈上有不小的凹陷,这种凹陷绝对不是被人用刀劈出来的。
果然,唐九悯不由眯起眼睛。
他大致明白了。
捕狼人的脖子是被活生生掰断,而被复位后再挨了一刀。
伤口看起来像刀伤,但也仅仅只是假象。
这可不是电影,想掰断一个男人的脖子,不是谁都能做到的,这要有足够的力量,还要经过充分的锻炼。
当然......如果力量超越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