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字,他从小就练。
主要是受他家老爷子的影响。
而练的还是瘦金体。
至于为什么是瘦金体……那可是好长好长的一个故事了。
但总结出来,无非就是两个字。
好看。
你必须要承认,瘦金体被誉为书法界的装比神器,是有它的道理的。
比起晦涩难懂的草书,潇洒飘逸的行书,又或者说方正的小楷,这种“如屈铁断金”的字体是最符合大众审美的字体之一。
大家觉得好看,那才叫好看。
再说了……瘦金体也不是什么烂大街的货色。
这种字体对腕力的要求相当之高,一般人很难达到这种以瘦骨为美的境界。
所以相当难练。
知道的人,很多。
但会写的,少之又少。
凭什么瘦金体能装比?靠的就是这一点。
你看,你懂,但你不会。
可我会。
所以,当看到李臻那第一个字的时候,这小姑娘已经说不出来话了。
观字如观人。
当看到这一手字的一瞬间,这个小姑娘彻彻底底的明白了一件事。
眼前这个道士,今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