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臻看来,是很妙的。
妙到不似女子之书。
女子之字,通常以柔美清丽为尊。
因为手腕力度的天然弱势,女子写字时,笔锋更加柔和,观之赏心悦目。
可孙静禅的字却不同。
你光看字,看不出来男女。
有重锋,亦有轻提。
看起来有些类似隶书,有“蚕头燕尾”、“一波三磔”的特点。
可又与隶书那延续秦汉之字的遗意,随体诘屈不同。显得更加的潇洒。
笔走龙蛇,蜻蜓点水。
看起来就有一股灵韵蕴藏其中。
乍一看,惊艳异常。
可是……
李臻在看了约莫不到百息时间,眉头就一点点的皱了起来。
想了想,他拿起了自己的酒盅,把酒盅之底压在了这个“永”字的下方,仅仅留出了一个“丶”。
看了几眼后,又遮住了“丶”,露出了下方的“一”、“丿”,然后再次遮住,又开始看右边。
就这么一点点的看,以遮字观旁的方法,把这一整个永字全都看完后,他伸手说道:
“借笔一用。”
红缨赶紧把笔递了过去。
就见李臻在这个“永”字的下面,同样书写了一个差不多大小的“永”字。
吹干了墨迹,递还给了孙静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