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晋的衬衫很大,袖子需要卷起来,原本他穿着刚刚好的领口对她来说有点粗,但立起来照样能遮住痕迹,她也就勉强满意。
因为腰细,多余的扎进裙子里看着也还好,面料柔软不会抻出难看的形状。
陆晋今天得闲,陪她去上课。
路上碰到认识的同学问她:“男朋友啊?”
萧喃挽着男人的胳膊说是。
陆晋面上平静,心底却像一片荒原开了花。
二十多年寸草不生的荒原,开出大片大片的花。
他知道自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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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晋虽然从小失去母亲,但父亲对他十分宠爱,或许是把对母亲的思念和爱全都倾注在他的身上,不舍得打骂,加上工作忙,每次出差回来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带给他,又生怕他平时手头不宽裕,给钱也大方。养得一身目中无人,骄矜纨绔的性子。
所以从小在那帮富二代中,他是最有钱的,也是当仁不让的大哥。
从前他眼高于顶,睥睨众生,这些年在部队磨去了表面上那层浮躁,骨子里却还是傲气难消,能让他看得上的没几个,盛嘉泽算是一个。
至于以前那些女朋友,要么是无聊时正好送上门来,打发打发时间,要么是长得漂亮临时起意,待那阵感觉过后,他也不吊着人家浪费人家的时间。
有一些感情,他知道走不到最后,也不会轻易和人发生关系。
他自认为是个定力不错的男人,却还是第一次就没经受住萧喃的诱惑。
或许这就是天意。
她让他心底的那根柱子塌了,从此溃不成军。
陆父这些年不怎么往外跑了,有把生意交给陆晋堂弟打理的意思,开始迈入安享晚年的生活。
陆晋平时住在部队大院,每次休假都会回去看他。
但自从和萧喃混在一起,他从以前在家陪父亲一天两天,变成了归队前赶回去匆匆一面。
陆鸣驰骋商场,精明一生,不会瞧不出猫腻。儿子以前虽然也谈过恋爱,但还从来没因为谈恋爱而怠慢老父亲,他总觉得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