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去拿了这个狗贼?”
话音未落,陆仲亨拿了一把朴刀走了出来。
“大将军,末将愿往!”
陆宁点了点头,只见对方出来了一个拿着长剑的家伙。
西洋剑和中原的剑不一样,狭长柔韧,利于刺击抽打,但不利于劈砍。
陆仲亨也曾听陆宁说起过,看到这家伙拿剑的姿势也不对,只凭一股冷劲儿往前冲,嘴角一翘,露出一丝轻蔑之色。
忽然发现不对劲,只见这家伙的肚子比寻常人的粗了一倍,看起来像是草包肚子。
但仔细一看,他这草包肚子还有棱角,他马上意识到危险。
不等那家伙靠近自己,突然取出了配发的手枪,砰的一枪把那家伙爆头。
那家伙在离陆宁十丈远的地方,一下子栽倒在地,就听轰的一声,他的身体突然炸了起来,死无全尸。
这下子,反而把陆仲亨吓出一身冷汗,他知道这个人随身带着火药,冲过来不是想跟自己比拼武艺,而是想一命换一命,跟自己同归于尽。
如果自己掉以轻心,只怕被炸死的就是自己了。
这时候,那个镇海天王葵松忽然指着陆宁大声说。
“你们大明人不讲武德,说好了不使火器的,为什么要使火枪?”
陆宁冷笑一声,也不屑于回答这样的问题。
“有火枪为什么要使刀剑?白痴,少废话,还有想送死的就麻利一点!”
“三军听令,对方都是死士,能够击毙尽量击毙,击毙与活捉一样功劳!”
后面的敢死队冲上来,明军老远就开枪,也就在一。
眨眼的功夫,对方的几百名死士全都被一枪爆头。
这下子,剩下的只是葵松手下的红毛国亲卫团了。
他们手里的火绳枪,发射迟缓射程也近,相比于大明犀利的火器就是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