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唐明奚进入便利店里,在面包架前面精挑细转,然后又端着一杯关东煮坐在马路边上,小口小口的吃着丸。
这其实很正常的举动。
金融心加班的白领千千万,每一个下来吃夜宵的人都会选择在便利店买些实惠便宜的,有时候就站在马路边上解决晚饭。
正好垃圾桶也在附近,随手一扔就可以。
但他都不唐明奚。
不他曾精心照顾的小玫瑰花,会花整整一天的时间来精心打扮自己,在某一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故意说自己刚刚睡醒,还乱糟糟的。
他知道他不太谦虚,但他确实姿态动人。
所以叶珩看到他的第一,爱慕的种就悄悄芽。[1]
那个时候他都太年轻,还不懂得怎么爱对方。
叶珩看得越久,心脏就越难以承受针扎似的疼痛,放在方盘上的手指因为疼痛而微微蜷缩。
像从里面芽,带刺的藤蔓渐渐将他的心脏收紧,扎出数个血洞,汩汩流血。
唐明奚吃完最后一个北极翅,喝两口甜辣味儿的汤,潇洒的把纸杯扔掉。
既然打车行不通,那就骑车吧。
唐明奚概有七八年没骑过自行车,偏偏今晚还倒霉,一脸扫好几辆车都坏的。
救命,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吗tvt!
虽然他家离金融心确实不远,但走路也要十五分钟好吗,心累。
唐明奚犹豫不决的时候,一辆taxi悄声息的停在他身旁:“上车吗,帅哥?”
没想到这个还有空车,唐明奚吓一跳,就跟想睡觉马上来枕一样,巧合的也太不可思议!
但他太困,没多想,而且这边灯火通明,回家的路都路,完全没在怕的。
下车时,唐明奚扫码给车钱,司机哥忽然一挥手:“不用!有人给过。”
唐明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