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你既然不想我来,那我走好了!

作者:庚火火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男人虽不敢直接看坐在对面的柳皎皎,但是余光几乎没从她的身上移开过,自然也就没有错过她脸上的欢喜。

那一瞬间,他只觉得比自己吃到了红烧肉还要开心,恨不得柳皎皎能多吃几块。

沈烨又夹了一筷子的野菜,大口吃了起来,柳皎皎细细嚼着红烧肉,视线落在了他的身上。

有些不明白他就是吃个野菜也能这么高兴?

这个野菜能这么好吃?

柳皎皎伸出筷子夹了点,尝了一口,味道不好不坏,但是绝对没有红烧肉好吃的!

她皱起眉头,想了想,夹了一块肉放进了男人连点油都没有的碗里。

沈烨猛地抬起头来,对上了少女含笑的眼。

“吃点肉啊。”

沈烨被这笑弄得心头猛地一跳,连手中的筷子差点儿都没握住。

柳皎皎看穿了他的局促,笑得更欢了,像一只得逞的小狐狸,狡黠又可爱。

男人被她这样笑,也就回过了神,耳朵都有些发烫。

“我不吃,你吃。”

接下来,沈烨真的一块肉都没夹,柳皎皎一点都不怀疑,要不是她夹了一块肉给他,估计他连一口都舍不得吃!

其实沈烨连柳皎皎夹来的肉都不是很舍得吃,只是已经放进了他的碗里,娇娇女很是娇气,绝对不可能再要的,他也不可能把这肉给沈兰,虽然沈兰并不嫌弃他,但是他不愿意。

吃过午饭,沈烨将碗洗过后,心里记挂着柳皎皎说的蜂蜜事情,打算上山碰碰运气。

他进了厨房,拿了个背篓,又将柴刀放了进去,还特意摸出了一把很小巧的刀,找到了以前上山采蜜时用的特殊帽子和手套等等。

临走前特意和柳皎皎打了声招呼,才出的门。

没走几步就看到了村子里的一个小伙子赶着一只狼狗回家,狼狗肚子揣了小狗崽子,显得很是笨拙。

那小伙子名叫田凯,平日里和沈烨的关系还算可以。

主要是以前田凯上山时差点儿被蛇咬了,要不是沈烨眼疾手快一刀砍过去,田凯估计就要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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