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华夏 第024章 愤怒的秦欢

作者:夏天的爱晴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看着苏乐乐如此懂事,反而让林义心中愧疚,心生爱怜。

将碗里最后一粒米吃光,秦欢放下碗筷,面无表情的看着林义,眼神中充满了质问。随后,起身朝着卧室走去。

林义也跟着放下筷子,看了一眼沙发上的乐乐,来到了卧室的门口,轻轻敲门。

“我能进来么?”

“可以。”

进到卧室,林义轻轻关上门。秦欢正坐在书桌旁对着电脑工作,表情虽然没什么不妥,但显然是在等着他的解释。

“对不起,事先没和你打招呼。”

秦欢冷着脸看向林义,冷声道:“首先,我很感谢你帮我拉来了aeriy的广告,但这并不是你突然带回来个女儿的理由。”

“我从未这样想过!”

“哼。”秦欢冷笑,“那你是觉得我好欺负?你可从来没说过,你还有个女儿,你会把她带过来。”

这才是秦欢最生气的地方,当初林义可并没有说在江城还有个女儿。而且,这才没几天,就不声不响的把人带到了家里,这是打算常驻的节奏么?

“合同里并没有规定我不能带家眷。当然,我所说的家眷仅仅是指西瓜一个人。”

“你是在跟我玩文字游戏?”秦欢气愤的问道。

林义摇了摇头,委屈的说道:“合同都是你拟定的啊。”

“你!”

秦欢气的七窍生烟,现在她终于知道什么叫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当初拟定合同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这个问题呢。

“行!好,你厉害,你狠!”

住!你喜欢就带着女儿一起住,秦欢咬牙切齿的在心里想着。眼前这个男人就是个黑心鬼,大骗子。

反正现在公司也已经拿回来了,周家也肯定不会在娶一个离过婚的女人。老娘就一不做二不休,六亲不认的把你怎么请进来在怎么送走!

反正合同上也明确的写了,甲方(也就是她自己)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同关系如已非必要存在的情况,可以同乙方(也就是林义)协商解除关系。

当然,协商只是委婉的说辞。说白了,这个合同形式的结婚,她可以单方面直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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