黒六震惊地看了一眼手机,发现自己穿越了。
上一秒,他还在刷朋友圈,看到一条新闻,然后点进去是个小说,随便看了两眼,就穿越到三个小时以后了!
时间呢!?
黒六一边吃饭,一边思考这个问题。
太不可思议了,明明只是个小说。
“难道是因为我第一次看的原因?但这个小说...太几把好看了啊!”
这本小说完全打动了黒六,代入感拉满了。
他之前也看过一些这种广告推荐,但是随便看两下子就没意思了,看不懂。
他也不知道什么是七大家族,也不能代入城市里的生活,那不是他能共情的。
最重要的是,以前的那些小说,写的特别的复杂,太有文化了。
他一个小学毕业的农民,看到......差强人意,四个字。
这是满意还是不满意?是差还是不差?
看不懂,弃了。
当然,他弃书也不会刻意在评论区发个帖子,公布天下,仿佛这本书失去了自己就失去了一切。
不是他对自己认识高,知道自己弃书嚎一嗓子并不会有人搭理他;也不是知道自己的意见并不会影响别人写书赚钱;更不是知道自己发点情绪化的负面文字除了会被作者删评禁言外什么也得不到。
而是......纯粹不知道去哪评论,也懒得打字。
他打字可慢了,还是用手写的呢。
而这本书,不一样!
他是真的能看懂,小学文化也能看懂!
而且...感同身受!
仿佛就发生在自己身边,而且戳中了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