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他非常喜欢给学生上课,纯粹是一种职业习惯。
前世的时候,哪怕他手底下有研究项目,每个星期至少也有4节课。
这样状态持续了六七年左右,让他养成了定期上课的习惯。
这一次连续近5个月没有站上讲台,没有对着底下的学生讲课,说实话,还是隐约有些不习惯。
这一次讲课,算是发泄了之前的一些积攒的不适感。
自然而然,心中会感觉十分舒畅。
就像大夏天吃了一根冰淇淋一样,一个字——爽。
随后,洛哈特走出教室,朝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他要收拾一下,今天两节大课全部上完了,剩下的时间他可以自由控制。
他准备去他日思夜想的一个地方——霍格沃兹图书馆。
...............
生活要有仪式感。
在前世的时候,洛哈特就非常注重生活质量。
他喜欢通过一些小的仪式来调整自己的状态。
比如说,看书之前,闭眼冥想30秒。
做一件事情前,习惯将自己的计划打印成一页纸,摆在自己的正前方最显眼的位置。
时时刻刻提醒,下一步该如何做?
这一次,进入霍格沃兹图书馆。
他决定,一定要好好洗漱一番,甚至连衣服也重新换一套崭新的。
这是他对知识的虔诚。
同时,也是对霍格沃兹图书馆的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