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4年,一场未知的流行病再次夺去了可怜的阿兹特克人的生命。
西班牙帝国的征服者是在这种情况下摧毁饱受疾病蹂躏的主要土著政权,并接管其土地和人民的。
所以,西班牙帝国在美洲的殖民军力量并不是很多,被东方人的军队击败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毕竟如今的西班牙帝国已经开始衰落了,他的军事实力大不如前。
米歇尔带领的三千人也并不都是装备重型火绳枪的军队。
事实上,如今的欧洲军队之中,骑兵和长矛兵仍然是重要的兵种,受限于火绳枪的种种缺点,他们需要长矛兵作为掩护。
这一支三千人的队伍,其中使用火绳枪的士兵有一千八百人,其它的有长矛兵和剑盾兵,钢剑和铠甲仍然是他们的主要武器之一。
他们也没有装备火炮,米歇尔和荷兰高层的看法是一样的,他们都认为对付东方人并不需要火炮。
这么多的火绳枪,就足够了。
几十支火绳枪可以征服一个庞大的阿兹特克帝国,难道还无法击溃一伙远道而来的东方远征军吗?
李过一直渴望着可以获得军功。
在苦兀岛上搞建设,虽然也是为了大明帝国的远东计划而贡献一份力量,但他需要的是那种一战而功成的方式。
因此,在听到李自成被派往美洲进行远征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跟随,并且积极地参加到战争之中来。
到了美洲之后,他在多次战争之中奋勇向前,凭借着军官可以配置的新式手枪,加上他还算是出类拔萃的枪法,他成功的变成了当地人眼中敬畏的对象。
危地马拉的总督就是他一枪击毙的。
本来他以为到美洲征伐会有多么惨烈的战斗,结果对手的装备竟然比虾夷岛那边的扶桑人强不了多少。
整个战斗过程没有什么阻塞感,事后对土著人的管理才是最耗费时间的。
根据大明帝国“军机总参”制定的《建设大明帝国美洲特区的指导建议》之中明确表示了,要团结土著人,让土著人认识到大明帝国的友善,让他们知道,大明帝国是来帮助他们抵抗邪恶的欧洲殖民者的。
所以,李自成让土著人洛根担任了总务长,自己担任军务长,商务长则是让卢月明担任,同时,卢月明还是煌夏商会美洲分会的会长。
在大明帝国之内,担任朝廷官员的人是不可以从商的,但是在美洲就没有这个限制了。
洛根是总务长,副总务长则是让科曼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