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都是一个人带着好几个人。
“喜子哥,我把能叫来的人,都叫来了。”
“好,只要大家心齐,这事一定能办成!”
渐渐的孙喜家里的人越来越多,到了后面屋子里已经挤了七八十人,而且数量还在增长着。
孙喜将那白布拿了出来,铺在自家的饭桌子上,用眼睛扫了一眼屋里,孙喜当即用买来的毛笔沾上朱色颜料,在白布上写下来硕大的:‘还我血汗钱’,五个大字。
然后换上另一张白布,又在上面写下了:‘严惩黑恶势力’几个大字。
大字写完,孙喜第一个便在白布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广富的事,想必大家有的也都听说了,这是要把咱们往死里逼啊,我孙喜为人是宁可站着死,也绝不跪着生,大家要是真有这个决心,就过来签个名字吧。”
孙喜拿着毛笔的手,往前送了送。
“我签!都是大老爷们,谁还能把谁熊死了?”
“我也签!”
“还有我。”
“那个,喜子哥你能帮我写一下吗,我不识字,你是知道的。”
孙喜才说完,当即便有人上前,一把抢下毛笔,在孙喜的旁边,歪歪扭扭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毛笔这玩意,没练过的人用,根本写不好。
那人一看自己写的字,根本没个字样,索性将毛笔放在了一边,伸着食指插进颜料桶里,干脆用手指写下来自己的名字。
朱色的颜料本就很血色差不太多,在加上手指划动的痕迹,顿时还真就有了那么一丝丝血书的味道。
有了带头人,其他人也就有了主心骨,纷纷上前学着那人的样子,用手指蘸着颜料写下了自己名字。
一连七八十个名字,写上上面,原本空空的白布一下倒是平添了一股子惨淡的意味。
“喜子哥,人名还是太少了,这都没写满呢。”
两张四米多长的白布,七八十个名字在上面,还空缺出了一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