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站着三个男孩,两个女孩,看上去,年纪都差不多,都是十二三岁的样子。
“他们开的?”
“你,小东西,让人讨厌的小东西,过来吧。”
其中一个男孩过来了。
“你叫什么?”
“比尔。”
“你开的车?”
“你有驾照吗?”
比尔的眼泪都还没干,身体瑟瑟发抖,其他几个孩子,也是吓得脸色发青,惊恐地看着王灯明。
“我再问你一句,你有驾照吗?”
比尔摇头。
“那请你告诉我,当时发生了什么?”
比尔已经吓傻了,都不知道说话。
王灯明当然知道他没驾照,这就是个初中生,顶多初中三年级。屠戈登布上前解释一切:这几个小混蛋偷了大人的车,带着他们的小马子上街兜风,准备去河边玩耍,街面上突然窜出一条狗,比尔为了躲避那条混蛋小哈巴狗,就窜到了马路的另一侧,结果,悲剧就发生了。
孩子们的家长也来了,家长们都吓坏了。
他们围着王灯明,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没死人,还好说点,但是,被害司机当场死了,怎么向警察求情,怎么向法官求情?
五个孩子都被带回警局,送进了临时看押室。
孩子们的家长焦急地呆在警局的门口,那个少妇的家属也来了,是她的母亲和哥哥。
少妇的哥哥刚来的时候,就想着揍肇事者,可看见肇事的司机居然是个孩子,气的他一拳砸在墙壁上。
王灯明来了镇子这几年,这种事,他还是第一次碰见,未成年开车出车祸,撞死了人,若在我们兔国这边,事情或许会稍稍宽松点,如果肇事一方能陪足够钱,而受害方又能够谅解,那么事情处理就会简单些。
然而,美国这边复杂多了,这几个孩子,王灯明当然相信他们不是有意开车去撞死人,他们就是好玩,带着自己的小女朋友兜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