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瞬间沸腾。
对于死了个毒贩的事,大部分人拍手叫好,小部分人认为警方必须按照程序,决不能滥用私刑,哪怕对方是毒贩,杀人犯,一样有人权。
然后两帮人吵起来了。
“这六个警员必须重判!他们就是杀人凶手!”
“也就被绑架的不是你儿子,哪天要是你儿子被绑架,你巴不得警方用尽一切手段,把人挖出来。”
“那也不能滥用私刑,香江是法治社会,警方根本没证据证明是他绑架的。”
“事实就是他绑架的,霍兆堂都站出来承认了。”
“那也不行,程序不对!”
“那你就等你儿子死!”
“有儿子了再说。”
儿子没被绑之前,吵是肯定吵不出一个结果的。
接下来就是对这次的警员刑讯,是不是有警方高层指使的讨论。
这一点意见倒是出奇的一致。
“肯定是啊,要不然那几个警察何必这么卖命?霍家联系的人,肯定是大佬,怎么会找这种小警察呢?听命而已啦。”
“肯定的,拍大老板马屁,这就不是个好东西,害人精......就是这几个警察也太蠢了,人家让他刑讯就刑讯,拍马屁把自己拍进去了,活该。”
“别说的那么简单,这种单位,让你做你敢不做啊?高级助理处长啊,你不做这辈子都别想升职,还调你去守水库,看枪房。”
“我肯定不做,大不了就不升职了,看水库就看水库,总比饭最好。”
“你不觉得冤啊,好端端的莫名其妙就得罪人了,爬到重案组,完事就去守水库。”
“谁让人家是高级助理处长,比你大有什么办法。”
“其实他们不做,霍兆堂就死了。”
“死了那就死了呗,关我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