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毅也走开了,然而李国良依旧跟着他,于是周毅直接说道:“你如果继续跟着我不放,那我只能选择报警!”
“这里是法庭,你如果选择在这里耍赖,那我就接着!”
或许是法庭的字眼给了李国良触动,让他的脸色稍微有了动容,终于,带着妻子坐到了旁边。
周毅面不改色,不知道对方后面会不会有报复,反正他这事完了就回林城。
较真嘛,到了最后如果有人狗急跳墙,那总会选择一些不好的手段来进行报复。
这是总该承受的,不能因为之前一直没人报复,就觉得大家都遵纪守法了。
法官进来了,审判开始,李国良请的律师周毅没见过,只是在电话里听到过声音。
但是在法庭辩论环节确实有两把刷子。
只可惜两把刷子并不能阻止李华的结果,好就好在这一次的诽谤行为并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
比如网暴,比如人肉搜索等等之类的行为这次没有出现,仅仅是一些人打电话辱骂了腾达公司的客服。
但是这里要注意,腾达公司是公司法人,法人是不能作为诽谤罪和侮辱罪之类罪名的侵犯对象。
所以单纯对于周毅和袁建华来说,其实影响并没有特别大。
法庭辩论结束,最后陈述阶段,李华开始了自己的陈述。
“我现在真的很后悔,我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我对周先生和袁先生表示诚恳道歉……”
周毅听着这些话,他现在可以确定,这个叫李华的姑娘确实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有点晚,但其实又不晚,对吧。
法庭开始休庭,二十分钟后,当庭宣判!
“本院认为……依照刑法……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华犯诽谤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在宣读完了本次犯罪的判决之后,又宣布,因为其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因此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判处被告人李华拘役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