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那就好好掰扯掰扯吧

作者:酒剑仙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都说举报打官司,法律途径,这些事的前提都是固定证据!

那么按照正常情况,证据不太容易固定之时,怎么办呢?

还是说每次吃个饭前都录个开箱视频?

那真的不现实。

电话拨通,方大状还没说话呢,周毅已经开口道:“方大状,有偿咨询。”

“好,说问题。”

周毅赶紧将之前的疑惑说了出来,然后问道:“方大状,你们之前总是说,谁主张谁举证,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咋办呢?”

“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所内的方大状一脸轻松道:“但是吧,并不是说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必须使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在法律实践中,尤其是消费者和卖家的纠纷中,消费者处于天然的弱势方,所以最高法也有相关的司法解释。”

“那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之后,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我们在诉讼举证中,同样有着很多的原则,比如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比如举证责任转移原则等等,”

方大状开始了相关的解释,周毅也听的很认真。

真的算起来,他还是第一次接触到这些东西,这让原本以为法律也就那样的周某人那颗飘着的心又落地了。

法律是真的很繁琐,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律师都会说自己懂得不多。

“尤其是消费者维权的领域,咱们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就有相关规定,对于一些耐用品或者是服务,其瑕疵证明责任,就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比如你买一台电脑,如果这台电脑出现了瑕疵,影响使用,然后责任划分出现了争议,对方说这是你弄得。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不需要去证明,相反,需要对方去证明他们在给你卖这个电脑的时候,这电脑上没有这个瑕疵。

这就是举证责任倒置。

同理,举证责任转移也是一样的。

“这方面,最高法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有,消费者‘初步证明损害与食用食品或者使用药品存在因果关系’后,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就需要证明,其损害不是因其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

额……周某人再次晕了。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