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明媚的下午,天气已经有点热了,又快要到夏天了。
照旧,周毅方大状周欣然三人坐在了咖啡馆内,聊着一些很刑的事。
然后就聊到了周毅之前遇到的这种事。
他就想知道一点,面对着这种招聘时候的歧视,难道劳动者就没有一点办法吗?
舆论是很牛逼,但不可能每一件事都能有热度。
而众所周知,没有热度的舆论,那和厕纸没什么区别。
方大状一边听着一边开始喝咖啡,当听到周毅说“民法典、要约”之类的话时忍不住笑出了声。
“不是啊方大状,你笑我干什么?”
方大状没说话,旁边的周欣然也笑了。
只是眼见某个靓仔的眼神不太对,周欣然赶忙解释道:“周毅,不是我笑你,而是你这个理解有问题,既然知道这件事走要约邀请行不通,那干嘛还非得走这条路呢?”
高明的律师从来都不会走一条被堵死的路。
正如方大状曾经说过,刑法四百六十九个罪名,总有一个比较适合。
民事行为当然也一样了。
周某人当然不好说他这是在网上看到的,只能在那里不说话。
方大状终于开口道:“你啊,咱们才刚刚打了一个侵权官司,你现在就忘了,我问你,这种就业歧视,你说那公司有没有侵权呢?”
“民法典的合同编走不成,咱们可以继续走侵权编啊!”
侵权吗?周毅感觉自己好像又忽略了侵权的问题。
只是,不招汉东人,这侵犯了什么样的权利呢?
他不知道,因为民事权利太多了,而且应用起来总是有点出乎预料。
就像他以前根本不知道还能以知情权来起诉侵权的。
“周毅,你也是一个公司老板了,那你知不知道,有一个民事权利叫平等就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