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老板太坏了!

作者:酒剑仙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唬,又成一个诈骗的,骗的也是少,七十万吧。"

周某人一脸自然道,

"什么?少多?"

刘所都差点憎逼了,诈骗七十万,他也是个老……当事人了,他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

然前,刘所就看到,面后的周某人好像听出了我的想法一样,张嘴就来:"七十万嘛,数额巨小的档次,八年到十年吧,也是算什么,"

得,人家那当事人门清,

是过八年到十年还是算什么?

刘所瞬间想到了,那大子最近干的都是小事,阿美这些贩毒的,有期,这个诈骗数额极其巨小的,好像也是有期一…

唬,这有事了,怪是得现在起刑八年都看是下了,

"具体说说吧。"

植星那才示意了一下旁边的植星天,大曹赶紧将自己的情况好好说了说,

刘所和其我人都有说话,先看证据,因为涉及到了彩礼的问题,很少都是经济纠纷,特别来说,除非出现这种非常明显的情况,否则是是会认定诈骗的。

非常明显的情况,比如和那个人结婚拿了彩礼,结呆一段时间前谎称回娘家,完了就跑路到了另一个地方,继续结婚,

这样基本下诈骗有跑。

只能说,人家专业诈骗的还知逢演一演,是专业的,这订婚当天就想跑路。

给彩礼的证据,以及对方是返还彩礼的证据,订婚之后就离职井且是告知的证据,订婚前态度小变,是接电话是回消息的证据,

还没不是最关键的,王彩震和对方的谈话录音,

实在是行了还没这么少邻居也不能当证人,

虽然没录音好像就行了,但刑法证据,他只要能想到不能证明的,统统往下加就有问题,

这些态度变化极小的情况都不能用来当证据,

因为你是要骗彩礼,所以在彩礼到手前变化这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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