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终于实践了一次(求月票)

作者:酒剑仙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对就是表演,反正最近一年,来这里闹事的,求情的,下跪的,不一而足。

最开始确实感兴趣来着,但是见的多了之后就麻木了,跪下你是想表达个几,放着法院你不去,跪下就能解决问题?

周毅也正好出了门,但是没说话,反正董文芳也不认识自己,他大概是唯一一个看热闹的了。

对于老板的恶趣味,闫玉梅只是也是苦笑了一下,随即转身离开。

还要赶紧回去给孩子做饭呢,谁有时间在这里和你胡咧咧。

眼见闫玉梅要离开,董文芳终于忍不住了,便想上前拦住对方。

有可能发生冲突,所以周毅便想着喊一嗓子,让公司的女员工们上去帮个忙。

只要对方不动手,员工们就不用动手,直接将双方隔开,非常方便,之前就这么干过。

然而,周毅不经意间便发现,一个男人就那么直挺挺地冲向了闫玉梅,手中好像还拿着什么东西!

仔细一瞧就发现了,那是一把弹簧刀!

正在吃瓜的周某人都顾不上吃瓜了,赶紧就准备往过走。

好在虽然是突发情况,周某人的思维还是很清楚。

监控没问题,这里因为之前偷外卖的事,监控装的非常多,而且都是腾达自己装的,最好的监控,极其清晰。

防卫尺度,对方是拿着刀子的,所以自己的尺度就可以大一点!

对方手里有没有刀子之类的凶器,正当防卫的标准完全是两个概念。

没办法,上次健身房就想实践一下方大状传授的东西了,结果因为光头大哥的原因没搞成。

没想到今天居然有机会了!

不过,方大状的告诫一直在脑海中回荡,正当防卫标准极其严苛,所以,一定要抓住那个「黄金时间」,然后一击必中!

有人会问,正当防卫不应该是自己防卫吗?

错了,仔细去看看刑法里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所以,你为了国家利益进行的一些行为,也可以归结在正当防卫之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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