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具有强制性,不让你做就是不能做。
尤其是这种禁止性的裁定,这边法院刚刚发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那边你反手就又把人揍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把法院的判决裁定当个屁?
那你要是这么做了,法院就得让你知道一下什么叫底线……
不过该审查的还是得审查。
还是那句话,这个罪要成立,得有情节严重的情况,而尹大姐去做了检查。
心理检查,因为家暴和精神折磨,她现在精神状态极其不稳定,甚至有轻生的念头……
只能说,如果到了哪一天,当大家都是玉玉症的时候,就没有玉玉症了吧。
法院开始了审查,这个审查比方大状自己去起诉要来的时间长点。
周毅的生活还是那么规律,每天就是上班下班,健身房,和方大状周欣然吃饭喝酒。
时不时地给家里打电话问问平安,父母的回答一贯都是,家里没事,你在外面照顾好自己就行。
只是昨天打电话的时候周母很开心,说好像有什么节日营销呢,有个牌子的黄金很便宜,就买了一点,准备等他带个姑娘回去的时候给人家。
到了第四天的头上,法院的电话打给了周欣然,确定立桉。
程序就是那么个程序,做的多了都会很熟悉。
光明区分局再次接到了光明区法院的刑事立桉通知书。
第一次收到相关材料的时候,光明分局还惊讶了一番,刑事自诉啊,这玩意太不常见了。
到了现在,看到这些通知内心毫无波澜。
有通知干活就行呗,反正公安机关就是干活的。
刑事传唤,相关材料准备,对方地址……
然后便发现,这个人又在拘留所里……
这提起自诉的兄弟也太讲究了吧,每次要出发抓人了就发现,根本没必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