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该进去的,还是进去吧

作者:酒剑仙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就这么想着,(本章未完!)

第四百六十章该进去的,还是进去吧

方大状已经开始举证了。

第一份很简单,周毅这个运动相机的发票,证明相机的价格。

乐因直接开口道:“对证据真实性和证明力度都没有异议。”

第二份就是关键所在,饭馆里的监控记录。

“这份监控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我方当事人离开之后,被告拿走了相机。”

乐因开口道:“对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明力度有异议,该监控视频只能证明我方当事人拿着相机出了门,但却无法证明我方当事人将其带走!”

乐因说出了自己最主要的辩护意见!

他自然是要做无罪辩护的。

这个说法就是,这相机查理只是出于好奇而带着出了门,然后出门后认为这是假的,所以将相机扔了。

这样一来,就不是侵占罪了,因为他没有侵占的情况发生,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当然,平白无故把人家的东西给扔了,这肯定是侵权,因为捡到之后就有管理的义务。

所以东西肯定是要赔偿的。

只不过那样子刑事案件就可以转化为民事纠纷,自然就没有犯罪的情况了。

这就是乐因的辩护落脚点。

以前那个捡到钻石然后丢失的案子很多人都知道,就是参考那个过程。

对此方大状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拿证据。

倒是周毅坐在旁边好像感觉有点明白了。

因为监控显示,距离不是很远,这俩是走路回家的,所以不存在说将相机丢在了车上。

那么问题来了,你说你把相机丢了,那总得在监控里可以显示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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