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双方在上面签字画押,便算作约定正式生效。”
“下次,你们只需要拿着这份文书以及剩余的金银,便能前来完成交易。”
“如果你们在约定的时间内拿来金银,而我们这边却把妖魔血肉提前卖给别人。”
“那么便是我们这边违约。”
“不仅你先前所出的十万金原数奉还,我们还会倒赔你十万金!”
“只要你手中有着这份文书,便能前来理赔!”
周围的行商听言,无不眼前一亮,先前只听买方违约定金不退而卖方没有任何风险,以为魏国仗着独一份的生意行霸道之径。
现在看来,魏国还是非常讲礼的。
文书约定,不仅买方需要承担风险,卖方同样需要承担。
并且,卖方所承担的风险还要比之买方翻倍。
相较之下,这妥妥的良心啊!
谁说魏国是偏远小国,民风彪悍,毫不讲理?
完全就是诬蔑瞎言啊!
尤其是这种买卖文书约定,当真是新颖,还是头一次见到!
万宝楼内的行商无不汗颜,他们游走在诸国做买卖,却从未想到这个方法。
反而是在魏国醍醐灌顶,大开眼界!
原来,还能这样做生意?
以前的岁月,算是白活了!
文书约定,双方互相承担风险,为何就没想到这个法子?
其实,这个方法也不是徐通想出来的,而是魏恒告知他的。
魏恒想到行商们不可能随身携带大量的金银,于是极为贴心的将这个方法告知徐通,避免行商们想要购买却无奈携带金银不足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