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岚原来的世界就有黑麦,亩产也很高,与小麦水稻相比,亩产能高出四五倍。
既然黑麦好打理,亩产又高,为什么不大面积种黑麦呢?
主要的原因是难吃。
没有人会直接吃小麦,吃到的多是加工好的麦粉制作出的食物。黑麦粉也有,但因为比较难吃,销量更低。
只有减肥人吃的多一些,但也吃不了多久。
还有人打着健康的旗号,忆苦思甜,在精细的米粮饭里加了一点黑麦,至于为什么不直接吃黑麦,可能还是因为直接吃,吃不下吧。
毕竟有好吃的大米与面食,谁会天天吃苦呢?
再说北靖还有许多百姓家里没有石磨,很难加工麦子,便是加工后也还是粗粝得很。
哪怕产量再高,只怕众人尝到滋味后,会直接放弃。
“难吃?”王铠之面露疑惑之色。女君种出的东西,他近些日子吃了不少,这黑麦能有多难吃啊?
“小王郎君吃过麦饭吗?今日尝尝吧!”乔岚开口道。
乔岚直接吩咐厨房拿一碗麦子泡水去蒸,顺带吩咐了一句,按照平常煮大米用的法子简单蒸蒸就行。
厨房心领神会,直接拿着麦子洗了洗,大火蒸制着,掐着与米饭一般的时间,送了过来。
热腾腾冒着气的麦饭送过来时,一粒粒饱满分明的麦子躺在碗里,安详且静谧。
王铠之端坐在桌前,盯着碗中的麦子,又抬头看了一眼乔岚。
他知道这是老太太给他的考验,他不能轻易放弃!
这是今年刚收的麦子,为了方便保存,每一颗都在去壳前晒足了太阳,脱干了大部分水分,带着一股原始的麦香。
稻米虽然也是晒干保存,可稻米软糯,稍微一煮便有粘性,入口适宜。
不像这麦子,用筷子夹起来粒粒分明,一点都不粘。
王铠之一筷子只夹起了五六颗,塞入口嚼了嚼,只觉硌牙得很。这一碗下肚,他觉得自己今日不大好。
寻常麦子都是泡透才用水煮,或是到石磨里走上一遭,变成麦粉。这般粒粒分明的麦饭,便是穷苦人家也不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