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怪盗竟是我自己?

作者:金毛贝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这是路人皆知的事实,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姜尘说自己接到了凛花科长的指示。

那自然也不会有人去质疑什么,免得自讨没趣。

再加上,姜尘平时也的确经常出入各种案发现场。

第九区的治安官们对他早就熟得不能再熟,自然是打死也想不到他竟然会吃里扒外。

然而视频里的那个人并不是姜尘,凛花可以百分百保证。

因为就在这段监控录像显示的时间段,姜尘虽然离开了宴会大厅。

并且独自一人来到了一个僻静且没有摄像头的角落,导致没有不在场证明。

但是凛花却可以协助证明姜尘根本就不可能犯案。

因为当时的她,就在跟姜尘通着电话。

别忘了,那场义卖开始的时候,姜尘便接到了凛花的电话。

然后他走出会场跟凛花聊了一段时间,一直聊到拍卖快结束才回来。

这段时间,也就是视频里的“姜尘”进入仓库的那段时间。

这么看来,那段通话的录音完全可以作为姜尘无罪的证据。

因为监控录像里的那个“姜尘”手上并没有拿着电话,走路时嘴巴更没有动过。

所以无论如何视频里出现的都不可能是姜尘本人,那时候他还在跟凛花通话中。

想到这里,凛花立刻拿出手机朝众人说道:

“关于这段监控录像里的那个贼人,我有证据可以证明他并不是……”

但还没等凛花把话说完,姜尘便伸手拦住了她。

被拦住后,凛花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等等,难道说姜尘有什么别的方法可以自证,不用出示这段录音也行?

谁知,姜尘却只是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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