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我就是想吃牢饭

作者:金毛贝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如果用简单的假设来描述的话,假设要证明一个男人杀了人。

那就需要找到凶器,找到尸体,并且证明男人、凶器、尸体之间有着交互逻辑。

比如凶器上有男人的指纹,尸体的确是被这件凶器所杀,这就形成了一条确实的证据链。

即便是在凶器和尸体消失的情况下。

也必须要找到诸如血迹、指纹之类的间接证据才行。

总之到了最后,必须整条证据链齐全,才能够对这个犯人进行定罪。

所以单靠犯人自己承认是不行的,单一的口供证词并没有那么重要。

事实上,也的确有犯人自己跑来自首。

但是因为证据不齐全而被无罪释放的实例。

而今天晚上的这个案件里头,关于姜尘犯罪的证据链就存在着严重缺失。

虽然的确有很多治安官亲眼看着”姜尘”走进了仓库。

可是在那之后的情况都还在持续调查当中。

比如“姜尘”在进入仓库后,是如何在没有被人发现的情况下离开的?

比如他在离开之后又将那偷来的“虹之恩惠”藏在了哪里?

由于眼下的证据缺失太过严重,事实上现在无论姜尘认不认罪,

治安局都没办法确切定他的罪,只能将其当成头号嫌疑人进行羁押。

但是,这种羁押却是有时效性的,不可能无限期的将其关下去。

于是就在玛雅带着不破,沿着走廊朝外走去时,这位高级治安官皱眉道:

“羁押的最高时限是十四天,也就是说我们最多能把姜尘关十四天。”

“十四天吗……很好!我现在感到热血都沸腾起来了!一定要在十四天里找到证据,定姜尘的罪!”

明白了这个时限后,不破忍不住伸手拍了拍脸,将白皙的面颊都拍得有些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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