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从来不到教堂里来,认为心诚则灵。
他以珍视父母般珍视教堂的规矩,而又对神明的所谓救赎表达强烈不满,一直以来都认为,如果真的有神明,像自己父母这种虔诚的,为何要忍受世人的绯言绯语。
圣歌结束了,普森睁开眼睛,他把我喜欢你这几个字包杂在眼神里,朝着台上的使女射过去。
可亦看见了,她还是会似有似无留意这个追求者,即使看见了也没在乎,跟着唱诗班离开。
一个教士捧着厚重的书走上台,用厚重的声音宣读教义,等他合上了书后环视教堂。
有人陆陆续续举手,畅谈生活中遇到的各式各样的问题,遭到的各种各样不公待遇。
这个教士一个个回答,为这些人解答疑惑,并奉告,神明终会降临。
普森听不进这些,都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居然有人打算在这些小事当中寻找出神明的道理出来。
对他而言,时间过得特慢,算是一种折磨。
教士专门问了普森一次,看你好几次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啊?讲出来给大家听听。
普森反正拒绝,还是对着某个地方走神。
等这种折磨结束了,普森第一个站起来伸懒腰。
他在无数双眼睛里活动身体,原地踏步,然后走出教堂。
等出了教堂后,贝拉就在长长的台阶下面翘首以盼。
普森脸上流露出不易察觉的厌恶,转瞬即逝,高高兴兴地走下台阶去。
普森穿着普通,每次来教堂时都是这样,贝拉一看衣服就不是平民女孩。
两个人脸对脸聊天,从教堂出来的人好奇地打量。
“怎么了,我亲爱的小心肝。”普森捏着贝拉的下巴,笑容挺坏的。
贝拉一阵娇羞,这么多人看着呢,想挣脱出来。又想了想,也就没动。
她迷离地看着眼前魅力四射的男人说:“我要告诉您一件事情。”
“我的小心肝有什么事啊?”普森送开下巴,拉上了贝拉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