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着走着,他看到一个非常不一样的人,那是普森转弯时无意中看到的。
民巴的头发都很长,从来不会修剪,不仔细看根本分不清男女。
那个民巴应该没有鞠躬,眼神躲闪。
等普森好奇地扭过脸看的时候,那个人又垂下眼睛来鞠躬。
也许是先前的不安因素,普森慢慢向前走,半侧着脸用余光观察。
那个人正巧抬了下头,发现正被看着,又紧忙低下去。
这下子被逮了个正着,普森飞奔过去,一把按住那个民巴的脖子,然后冲小分队大喊:“搜查他的屋子!”
很多人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老兵已经冲了上去,钻进那个民巴身后的茅屋里面,四下寻找。
不多时,听见老兵惊呼一声,随后一手抓着一把步枪钻了出来。
“我的天!”
副队长同样惊讶,看了看那两把步枪,步枪非常粗糙,是很早之前的产物,但终归这是枪。
普森把那个民巴狠狠按住,大声询问:“这是什么?这是什么?你在哪里弄来的?”
那个民巴死命反抗,可惜,就是挣脱不了。
普森拖着这个民巴交给了新兵看管,然后端起步枪命令:“挨家挨户搜查,还有枪支的,格杀。”
小分队分头搜索,行动异常暴力,有的推开民巴进屋,有的直接在茅屋里把民巴拖出来,还有的人拿铁锹破坏茅屋。
民巴们惊惧异常,不敢反抗,放任士兵随意而为。
正搜着,一个人走出来制止。
“老爷们!这是干什么呀?”
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脸上红光满面,衣服穿的一丝不苟,是这个地方的监工。
普森指着地上的两把步枪,威慑地看向监工。
“哎呀,这是我批准的。”监工大方的给出解释,“这个人是我们的猎手,负责出去打一些野味之类的,整天吃米粥,民巴们没力气干活的。民巴们干不了活,我就交不了差,交不了差,谷地的老爷们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