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英雄当成强盗,是在下错了。”
这人没有反驳,而是说道:“在下孙十四,乃是附近村子的猎户。山里野兽多,偶尔有强盗出没,不得不作出防备。”
“猎人?你这样子可不像猎人!”
宋思上下打量了孙十四一番,嘴角泛起一丝难言的意味儿。
双眼中布满血丝,几乎将眼白全部染红。
牙齿十分尖锐,又与一般犬齿有所区别。
身上衣物虽然破破烂烂,但除了尘土之外几乎没有污渍,显然碰到宋思之前很干净很整洁。
最重要的是,他的身上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怪味。
“读了几年圣贤书,奈何家境贫寒,为了生存只能另谋他路。”
孙十四叹了口气,“不小心将英雄当成了强盗,是在下的错。周围荒凉无比,距离最近的村庄也得差不多二十里。若是不嫌弃,英雄可以到寒舍休息一晚,在下略备酒食,权当作是赔罪了。”
孙十四说话很客气,宋思自然不会伸手打笑脸人。
再加上他的的食物和水已经耗光,急需补充,索性便跟着孙十四回到家里面。
说来也是凄惨,前世看的那么多小说,主角出门在外不仅吃得饱穿得暖,还与美女为伍,和萌宠作伴。
可到宋思这里,吃树叶啃树皮是家常便饭,不仅见不到美女,坐骑还是个丑逼。
穿过一片小树林,越过一条小河,便到了孙十四家中。
一米多高的院墙,包裹着三间瓦房。
算不上落魄,但也说不上富裕。
“在自家院子里面种槐树,不错的想法。”
浓郁的香味钻进鼻孔,令人忍不住陶醉。
“我最喜欢吃的就是槐花饼,去外面采摘太麻烦,就干脆自己种了一棵。”
孙十四笑了笑,解释说道:“山里没那么多精细的吃食,槐花也算是好东西。英雄来的正巧,等会可以做些槐花饼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