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七章国之瑰宝

作者:疯神狂想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后来提讯当年神都盐业银行经办人之一王绍贤(银行副经理)时,他说,我们为了转移目标,散布是霓虹正舍银行和山中洋行所为。

后来,邵飘萍主办的《京报》正式揭发(先透露的只是传闻)了这件事,但时间已是1925年2月间了。

此后的十年间,因溥仪无力还款回赎,金编钟一直保存在神都东交民巷盐业银行外库。

但后来去西河沿神都盐业银行调查时,账面上了无痕迹。

只是发现了该行业务科长,1930年7月23日一封自芝加哥寄给岳乾斋的信。

其中写到:「关于编钟事,前有销路。故欲知其价额若干,全套几件?……既知现有诸多问题,对于宣传须有缓进。」

其他还有「宁可暂为消极,亦不使风声外露。」

金编钟,国之瑰宝,而当事人的心迹,于此可见一斑。

1937年「七七事变」后,神都沦陷于日敌之手。

一时风声鹤唳,岳乾斋一日数惊。

盐业银行与溥仪「抵押借款」的行径,及金编钟等故宫珍宝,成了盐行的定时炸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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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如何处理。

吴鼎昌很果断地回答:「毁!」

密令一传到神都,神都盐业银行经理岳乾斋感到喜从天降。

因为故宫珍宝中,金编钟以外的金册、金塔、宝匣等金器,早已在20年代就送到廊坊头条的炉房化为金水、铸成金条了。

其余的珍宝,可以直接变为自己所有了。

但是,他的西堂子胡同自宅,虽然是一座大四合院,毕竟众目睽睽,太招人眼目。

所以他就以分家为名,将其余珍宝分别给了几个儿女。

而16枚金编钟因藏在津城盐业银行,又很贵重,保存也妥当,就当做「账外财产」留给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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