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剁掉鸡头的时候,元景面色平静,像是看待一个死物,眼神没有丝毫波动。
动作干净利索,一气呵成。
毫不拖泥带水。
身上干干净净的,连一滴血都没有沾到。
这孩子长大,绝对是个狠人!
林夕下意识,咽了口吐沫。
白满瞥了他一眼,轻声道,“月娥是个温柔的女子,连鸡都不敢杀,买肉都是买剁好的,元春又常年不在家,所以从元景五岁开始,就开始教他杀些家畜什么的,好帮帮他娘,可是你也知道一个大老爷们,又常年从军,教的方法难免有一点儿粗暴了。”
林夕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常年从军,身上不可避免的会带有戾气,手法上自然不可能像寻常人那么温柔。
“可是说来也很奇怪,元景好像很有天赋,第一次就学得有模有样,也没有寻常孩子的害怕,一刀就剁掉了鸭头。”
白满脸上露出一丝不解,他指了指墙角,“记得第一次就是在那里教的。”
林夕顺眼看去,发现那一块墙皮厚厚脱落了一层,露出深褐色的砖石,与周围的白墙一起,对比极其鲜明。
在两人说话的空当,元景又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右手提着菜刀,左手拎着两只野兔。
野兔一身白色毛发,看着像是绸缎,蓝褐色的眼睛不断闪烁,泪汪汪的,惹人怜爱。
元景不为所动,手起刀落。
前后不到一息时间,两只野兔就步了公鸡的后尘,鲜血溅射到褐色砖石上,滋滋冒泡。
院中那匹战马,脚步不断挪动,到了墙角另一侧。
缰绳绷紧。
它想让自己离这个孩子越远越好。
元景熟练的将兔子剥皮,开膛、破肚,兔子皮还被他用绳子系着,绑在了一棵树上,显然不想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