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周清娴、丧事、全院大会(求首订)

作者:海螺的曹阿蛮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也就是丁秋楠不在,要不然她不得炸了?

只能说现在的法律漏洞吧,换做是以后,单身男士很难领养女儿,各种限制到极致的领养条件,能让人看了自卑。

街道办的宋大妈看着周济民跟孩子对视的一幕,突然拍手道:

「济民,要不你把孩子领养得了。」

「对啊!」王主任也恍然大悟,道:

「我看你抱孩子的姿势和哄孩子时的表情,我相信你能领养好这个孩子。」

说实话,要不是王主任想着趁早把这个烫手山芋抛出去,她也不会这么夸周济民了,即便这是事实。

其实,四合院里,适合领养的还有易中海。

但在周济民回来之前,王主任就问过了。

易中海这家伙多鸡贼啊,领养女儿?想都不要想!

所以,就当前来说,最适合领养的就是周济民了。

他收入不错,光是之前轧钢厂的几次奖励,现金就将近3000元了,至于住的地方,他不也经过宋大妈的介绍,购买了一套四合院吗?

等开春后,翻新一下就可以入住了,到时候他家肯定不缺房子。

周济民还在纠结着,自己还未婚呢,他才十五岁呢。

不经意间,扫过怀里的孩子,发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眼看着他呢。

这眼神,清澈明亮,十分的纯。

小脸还带着笑,他的心,顿时化开了。

「好,那就由我暂时领养了吧。」

王主任还没高兴,就又听周济民道:「但是,我需要街道办这边帮我出一份证明,我可不希望以后有其他麻烦。」

先说断,后不乱!

「可以,我们街道办和派出所都可以帮你出这份证明。」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