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代表的是“奥锦财团”。
这个财团在东瀛并不出名,却是最富传奇色彩。
据说,财团的创始人是一个美裔犹太人。
二战时,从英国继承了一笔遗产,后来还得到了某战败国的部分海外资产,“奥锦财团”就堂而皇之的跟随大军进入了东瀛。
把控了当时在皇家和贵族中盛行的锦鲤养殖场。
致使东瀛的锦鲤种鱼落入了“奥锦”的手里。
其实,这次刘易斯和汉斯购得金银鲤,已经为奥锦财团立下了汗马功劳,只要把这些锦鲤交上去,他们升职加薪是没的说了。
可人性就是这样,人心不足蛇吞象。
谁不想做老大?
刘易斯是个有野心的人。
只要能把金银鲤繁殖起来,自己就能另外闯出一片天来。
汉斯是个被刘易斯忽悠瘸的傻子,既想占便宜,又不想当出头鸟的家伙。
他们私下调动手里的资源,让研究所为他们繁殖锦鲤。
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东京银座三丁目一座大厦,“奥锦财团”的牌子挂在大厦的顶上。
顶楼十八层半圆形的落地大窗前,站着一个白人。
“总裁,已经确定,金银鲤要成熟了。”
“嘿嘿,是吗?”
那人端着一杯血红的葡萄酒,面对着窗外行人如织的繁华,轻晃着酒杯。
“是的。”
一个矮个子东瀛人低头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