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耳机我们已经全部下架,并主动补偿之前的购买者,同时配合部门追查厂家,一定追责到底!
大都汇在此承诺,打造无假商场,欢迎顾客监督,一经确认,皆可按《消法》加倍赔偿。
汪海同志的前两副耳机,我们已经按规定赔偿,至于后十副耳机,有待商榷。
《消法》规定‘消费者有监督权’。
那消费者如何行使监督权?知假买假再举报,算监督还是牟利?可不可以要求加倍赔偿?商家可不可以诉之为敲诈?
这些皆有模糊之处,希望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播出后,报纸转载内容,全国大讨论。
汪海比历史上早红了几个月,大都汇更是屡见报端,最低的成本,最刺激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