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去道:“可想了想,我们也实在没什么钱来举办典会,所以就算了。”
过了半晌,他才又道:“我曾听人说,大象在临死之前,会为自己找个安静的坟墓,然后独自死去,我也决定去这么做。”
王九蛋道:“你也决定一个人静静地去世?”
他听说过,肝癌的人通常发现得很晚,死得却很快。
丁一去点头道:“所以我来见你最后一面。”
王九蛋想了很久,他没有说“再见”二字,他只说:“等以后我有钱了,一定请人把我们的故事记下来,你英年早逝,非常可惜,到时候就让你当主角吧。”
丁一去笑道:“不用了,现在的读者是不会喜欢我这种每天在桥洞下做垃圾回收,自甘躺平,不求上进的人当主角的。”
·········
丁一去最终走到了南城。
南城区有一片地方是穷人区与富人区的交界之处,若穷小子们想见富家的千金小姐们一面,往往都会到此间来等望着。
这里对于穷人们来说,是购置物件的商城,对于富人们来说,是集采材料的集市。
丁一去的怀里揣着三百块华夏币,这是他才挣来的全部积蓄。
这笔钱用来治病肯定是不够的。
但是他可以买到一款老款的音乐收音机。
——如果病治好了,他会很高兴;如果在死前用收音机好好地听几首好歌,他也会很高兴。
丁一去自话:“既然都高兴,那么就差不多都是一样的了!”
他果真走到一家叫作“荷花二手市场”的地方,砍过价之后,用二百五十块钱买了一台原价三百四十块的收音机。
这收音机虽然是二手的,年头却不老,看起来还很新,精致小巧,泛着安静的蓝色,按键旁边还镶着一圈塑料做的“小宝石”。
当他提着收音机走在南城的街上的时候,所有认识他的人都以为他疯了。
“他不是桥洞下面那个捡破烂,收垃圾的么?他也要听音乐?”
有个人道:“我晓得,他前几天不知走了什么运,去富人区混了段时候,想必是打工赚了些钱,然后就来买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