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投献

作者:拾新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人本有私欲,像贼首候郎,亦然如此。

他意外的是,业寿之慎重模样。

“贼子候郎所聚,并未处于岭山寨内,而是于临县交界之所,以使人看守。

小人辅助其人,处理财物,故有所知。

以钱资数目,或有数千万之巨!

且有地方行商之孝敬……”

业寿于岭山匪寨内,虽说时间不久,但他为人圆滑,匪寨内交友不少,加上他处置财物诸事,故有知也!

等业寿说完,刘祈面做沉吟,内心却是震撼,亦知业寿为何如此谨慎。

心叹匪寇掠夺,果然来钱极快。

同时,地方大户与匪寇勾结,暗做私财,又有官府纵容,再度助长了这等风气。

业寿既然单独寻他,显然是想交好投效。

事实上,此中缴获,按流程而言,确要上缴到郡府。

但经过层层扣押,最终能送到朝廷,交于百姓手中者,少之又少。能交于乡卒手中,为所赐予慰问之财货,亦少耳!

十多日前,郡府下发的奖励,即让刘祈看清了现实。

地方招募之卒,本不属大汉正规之军,就算得到再多功劳,许是生死,朝廷也不会有太大奖赐,未有地方官吏,能得一二功劳。

而自去岁黄巾乱生,地方私部人马大起,于地方平叛之下,得其钱货,按照规矩上缴者又有多少?

大部都是将之私吞。

此为潜规则,少有人较真。

也只有少数部将,心存仁义,才分发给部从一些。必以现实而言,应募之卒,多为流民之属,能跟着大部人马,不过混一口饭吃,不做饿死罢了,可比活活饿死,强得太多。

这是汉末,这就是乱世!

亦为“吃人”之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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