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二章

作者:半缘222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所以最终双方一拍即合,狗歌华国落定中海了!

本来按照狗歌那边的想法,当然是要租办公楼的,钱省下来用在刀刃上,毕竟米利坚的传统就是租,什么租地下室、租车库的,所以来到东方之后,自然也会下意识地遵循本能。

但秦林不同意呀!

不趁着中海房价那么低的时候囤一波写字楼,这简直亏大了好嘛,更何况还能让狗歌这个冤大头帮忙付一半的钱。

于是在秦林的强烈要求之下,狗歌方面还是同意了秦林购买办公楼层的提议。

也就是零四年,换成一四年或者更晚,在中海你就是想买写字楼层都找不到机会,谁不知道囤这玩意儿赚钱?

那时候竟然有很多公司,一年的赚到的利润,大半都付了房租。

要不然你以为网店为什么那么火?

全特么都是房租惹的祸啊!

所以趁这个难得的机会,秦林借机囤一波中海的写字楼也是很合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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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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