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的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
那时的东印度公司,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民营企业或股份制公司,里面掺杂了皇亲国戚、地方大员投入的资金,也就是所谓的权贵资本主义。
万历三十二年,荷兰东印度公司韦麻郎率三艘巨舰,趁明军换防之际,占领了澎湖岛。以互市为名,企图永远占领澎湖列岛。
时任都司的沈有容经过严密部署,不顾自身安危,单舟驰往荷兰舰船,指陈利害,严正晓谕,迫使韦麻郎退兵。
万历三十四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舰队在马六甲海峡击败西葡联合舰队,掌握了远东除中海海域外所有的制海权。
万历四十七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总部迁至巴达维亚(今雅加达)。若干年内,荷兰建立了一系列殖民据点,建起了一个东方殖民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