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不做证人

作者:金良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朱四海稍显迟疑,回答,“朋友。”

胖捕快冲他点点头,又问:

“既然你跟黄老板是朋友,为什么会在公共场合动手打他,还把他打伤进了医院?”

朱四海急赤白脸对捕快解释:

“捕快同志,我当时真没想动手,是黄老板他一直骂我,他说话太难听我才会忍不住打了他两拳,真的只有两拳。”

胖捕快:“无论你当时打了一拳还是两拳,现在黄老板被你打的昏迷住在医院是事实,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这一点你再怎么狡辩也没用。”

眼看胖捕快把“故意伤害罪”的大帽子往自己头上扣,朱四海急的想从椅子上站起来。

可惜审讯椅前面早已被安了一个横栏,他猛的起身又被拿到横栏的阻力挡的跌坐回去。

“捕快同志,我没想为自己狡辩,我只希望你们能够调查清楚事实真相,黄老板当时真的骂了我很难听的话,我实在忍不住才会对他动手?我也没有想伤害他!”

“谁能证明黄老板先骂你?”

“这?”

朱四海迅速在脑子里盘旋一圈,突然想起自己和黄老板发生冲突的时候站在不远处的程大伟。

他连忙对胖捕快说:“我有证人能够证明是黄老板出言侮辱我在先我才会动手打他。”

胖捕快眉头微蹙,眼里闪过一道不耐烦。

不过他并未忘记审讯室里有实时监控,仍旧按照审讯程序继续问:“你所说的那名证人,你认识吗?叫什么名字?”

朱四海回答:“他叫程大伟,是江阳集团南城公司招商融资科长。”

胖捕快没想到还真有这么号证人的存在?这让他眉心皱的更紧了。

他心念一动又问朱四海:“你跟这位证人什么关系?你们之间有没有特别交情?”

法律明文规定跟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充当案件的证人。

胖捕快巴不得朱四海和程大伟之间最好有足够亲密的关系,如此一来,这个证人就没资格作证。

朱四海:“程大伟是我同事,也是我大学同学,但是我跟他之间在公司里的关系向来水火不容,他绝不会为了我做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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